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兴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现隶属兴仁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归口管理,成立于2019年7月1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办公文秘、工业生产人员、农村实用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保洁人员的劳务服务和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信息调查服务、劳务就业及职业咨询、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经上级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公司拟定招聘:
业务人员3名;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有C1驾驶证者优先;
6.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对外招聘;
7.符合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或国企主动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格式:应聘岗位+专业+姓名,投递至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邮箱2569477379@qq.com。
2.现场报名:到贵州省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2.本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1份;
3.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2张;
4.填报《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必填电子证件照);
5.填报《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四)公司地址:贵州省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五)咨询电话:15685960788
五、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二)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本招聘简章的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出开除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填尽填。考生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电话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分面试、履历业绩评价和考察录用三个环节,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履历业绩评价、考察按 80:15:5的比例计算;
八、体检
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入围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合格报告。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和待遇
(一)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部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审批,上级部门备案通过拟聘用的人员,按照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或试用。有试用期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应聘人员一经录用,薪酬待遇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如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研究确定。
附件:
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原文标题: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310/t20231024_82833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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