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贞丰县2023年上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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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贞丰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截至2023年5月21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贞丰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3.截至2023年5月21日,在贞丰县任职满3周年及以上(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职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
4.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职位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附件3)执行。
5.限贞丰县户籍的职位,指2023年5月21日之前具有贞丰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5开头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6.截至2023年5月21日,在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7.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人员除外)”的人员。
8.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10.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不诚信记录等情形的人员。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2.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4.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