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89 无因管理
1.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提供服 务的行为。此时,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 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此即无因管理之债。
2.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须管理他人的事务。此处的事务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
(3)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4)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 的意思表示,但其所管理的事务系为本人尽公益或法定扶养义务。
考点 90 不当得利
1.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获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2.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没有法律关系)
3. 不当得利的效力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练一练】 快递公司送货员误将李某在网上订购的书籍送给了与李某同一单位的马某,马某取得书籍属 于( )
A.无因管理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缔约行为
【答案】C
(编辑:jin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