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选拔公告、报名、面试、考察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户籍条件
具有黔西南州兴仁市户籍。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专业优先,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学习能力强,普通话流利,遵纪守法,态度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三)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六)文字功底强、熟悉计算机操作者优先。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兴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2.联系人:刘昆媛,电话:0859-2219641、15186573413。
3.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毕业生);
4.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长期在黔西南州居住的、婚入黔西南州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地属黔西南州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需提供村(社区)委会的证明。
六、面试
1.待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中心面试。
2.时间:电话具体通知。
3.地点: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4.经面试、考察后由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面试合格后到中心上班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1760元/月由市人社局发放,市政务服务中心每月另给予绩效最高1200元,生活补助350元,合计为3310元/月(五险扣除前)。试用期工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放。
2.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工作日早、中餐,工作人员按比例缴纳个人部分餐费。
3.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市政务服务中心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市政务中心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兴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编辑:jin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