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的简章
结合兴仁市审计局实际工作需要,由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进一步充实我市审计人才队伍,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同时审查资格条件)、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的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要求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户籍要求:户籍原则上限于兴仁市户籍。
(三)专业要求:本次劳务派遣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公办大学财会审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士或硕士学位(不含民办大学、国外大学、大学所属独立学院)。财会审计类专业具体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会计学(120203K)、财务会计教育(120213T)、财务管理(120204)、审计学(120207)。派遣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
(四)年龄及健康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会计、审计中级职称(通过财政部或审计署考试合格后聘任)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通过财政部或审计署考试合格后聘任)的可放宽到45周岁。
2.身体健康,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其他 。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派遣人员: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2.曾因不能胜任工作、工作失职等原因被原单位予以辞退的;
3.曾因在公务员招录、应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4.为取得选聘资格伪造有关证件、隐瞒有关事实、编造有关信息的;
5.派遣人员被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人事、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纳入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邮箱:2569477379@qq.com ;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11月25日(报名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8:00)。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2.须符合报考条件的兴仁市内《户口本》原件扫描件1份;
3.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2张;
4.《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的报名表》(附件2)1份;
5.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填尽填。考生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照《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的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对伪造、变造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考试
1.考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职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10的,直接进行面试,以面试分数高低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先进行笔试,按该职位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以总分数高低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及时关注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众号,将在该公众号通知时间和地点)。
3.本次招聘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考试,笔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入围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合格报告。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在考察中,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不再递补人员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派遣人员薪酬等收入实行多劳多得,专业技术能力因素参与薪酬分配,薪酬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的结算。
(三)月工资标准
1.实行试用期,期限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3500.00 元。
2.试用期满后,考核符合用工条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用工合同期间,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为:
(1)未通过财政部、审计署有关职称考试的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为4500元;
(2)通过财政部、审计署有关初级职称考试的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
(3)通过财政部、审计署有关中级职称考试的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为5500元;
(4)通过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高级职称考试的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
(5)遇事假、病假、婚丧假等事项,工资计算办法按照国家有关企业人员工资计算规定执行。
3.其他福利待遇:
(1)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单位缴费比例均为6%)。
(2)年终绩效考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3)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关注网站相关工作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18685950266(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859-6212069(兴仁市审计局)
附件1.《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岗位表》.xlsx
附件2.《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报名表》.docx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原文标题:兴仁市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到兴仁市审计局工作的简章
(编辑:jinji)